1. 申请副教授一般40岁以下,申请讲师一般35岁以下。
2. 研究方向: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。
3. 较高的学术水平。
4. 具有较为宽阔的学术视野,并具有将之运用到细致和扎实的理论和经验研究中的能力。在所招聘的研究方向有一定的学术/社会影响力。
注:录用外省市社会人员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)。
1. 担任方向负责人或团队骨干,承担与该岗位适应的科研任务,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。
2. 承担本科生的教学工作、指导本科、博士、硕士研究生。
3. 承担与学院公共事务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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