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面貌:中共党员;
年龄要求:教授: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;副教授: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;讲师: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;
研究方向:中共党史、党的建设、历史学或政治学等专业。
注:录用外省市社会人员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)。
一、教授:
承担研究生、本科生教学任务;根据学科的发展需要,组织开展研究或领衔承接社科重大课题;协助中共党史党建学科建设工作;指导中共党史党建学科方向研究生等;
二、副教授:
承担研究生、本科生教学任务;根据学科的发展需要,组织开展研究或领衔承接社科重点课题;参与中共党史党建学科建设工作;指导中共党史党建学科方向研究生等;
三、讲师:
承担中共党史党建学科科研工作;参与中共党史党建学科建设工作;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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