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教授:
1、开设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相关课程;
2、具备10年以上相关教学或业界实践经验,曾作为主创获得奖项;
3、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或创作能力,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影响力;了解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问题与发展动态,能够申报和主持科研项目或创作项目;
4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突出项目组织成绩,具备运用外语进行课堂专业授课及对外学术、业务交流能力;
5、年龄要求:45岁以下,在影视影视学术或业界有较高影响力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;
二、副教授:
1、开设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相关课程;
2、具备5年以上相关教学或业界实践经验,曾作为主创获得奖项;
3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创作能力,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影响力;了解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问题与发展动态,能够申报和主持科研项目或创作类项目;
4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突出项目组织成绩,具备运用外语进行课堂专业授课及对外学术、业务交流能力;
5、年龄要求:40岁以下,在影视艺术学术或业界有较高影响力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;
三、讲师:
1、开设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相关课程;
2、曾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,在高水平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;
3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教育工作、学术研究;
4、具备运用外语进行课堂专业授课及对外学术交流的能力;
5、年龄要求:38岁以下;
注:录用外省市社会人员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)。
一、教授:承担本科生、研究生教学工作;指导研究生;主持国家级科研或创作类项目,发表高水平科研学术论文;参加国家级、市级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。
二、副教授:承担本科生、研究生教学工作;指导研究生;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或创作类项目,发表科研学术论文;参加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。
三、讲师:承担本科生、研究生教学工作;指导研究生;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,发表科研学术论文;参加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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