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教授:
1.年龄:45岁以下。开设戏剧戏曲学专业相关课程;
2. 曾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,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,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深厚的学术研究能力,在戏剧戏曲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;
3.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教育工作、学术研究或专业创作;
4.具备运用外语进行课堂专业授课及对外学术交流的能力。
二、副教授:
1、年龄:40岁以下。开设戏剧戏曲学专业相关课程;
2. 曾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科研项目,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,在戏剧戏曲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;
3.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教育工作、学术研究或专业创作;
4.具备运用外语进行课堂专业授课及对外学术交流的能力。
三、讲师:
1、年龄38岁以下。开设戏剧戏曲学专业相关课程;
2. 曾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创作类项目,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学术研究潜力;
3.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教育工作、学术研究或专业创作;
4.具备运用外语进行课堂专业授课及对外学术交流的能力。
注:录用外省市社会人员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)。
一、教授:承担本科生、研究生教学工作;指导研究生;主持国家级科研或创作类项目,发表科研学术论文;参加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。
二、副教授:承担本科生、研究生教学工作;指导研究生;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创作类项目,发表科研学术论文;参加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。
三、讲师:承担本科生、研究生教学工作;指导研究生;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创作类项目,发表科研学术论文;参加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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