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聘条件(同时具备):
1.具有博士学位。
2.申请教授一般45岁以下,申请副教授一般40岁以下,申请讲师一般35岁以下。
3.研究方向:社会组织发展、政府职能转型、公共服务、移民研究、社会分层与流动。
4.发表过本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,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。
5.具有较为宽阔的学术视野,并具有将之运用到细致和扎实的理论和经验研究中的能力。在所招聘的研究方向有一定的学术/社会影响力。
注:录用外省市社会人员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)。
1.担任方向负责人或团队骨干,承担与该岗位适应的科研任务,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。
2.承担本科生的教学工作、指导本科、硕士和博士研究生。
3.承担与学院公共事务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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